安全保卫部下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、保卫科。安保部及下设各科室具体职责如下:
一、 安全保卫部职责
负责下设科室的各项工作的管理、协调和监督以及人员调配,确保下设科室工作的顺利开展;组织制定安保部及下设各科室的工作计划,并督导落实;牵头安保部各科室对口上级部门的各类检查;对下设科室发生的应急事件做好协调处理。负责重大安全事故、严重影响医院工作秩序及医院声誉、严重影响医院生产生活的各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置;牵头与协调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的重大项目建设; 组织做好抗洪抢险等安全相关工作;负责组织、协调、监督全院重大安全生产工作,确保医院各项工作安全有序,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。
二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职责
(一)对全院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组织、协调、监督。
(二)明确安全生产环节的重点安全工作,指定专人具
体负责。
(三)加强全院安全生产的教育与日常巡查。
(四)督导基建建设、防火、防盗、水、电、气、放射源、信息网络、毒麻药品、生物制剂、饮食、污水污物处理等安全工作。
(五)发生自然灾害等情况时,及时排查安全隐患,并组织做好抗洪抢险等安全相关工作。
(六)定期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,及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。
(七)牵头与协调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的重大项目建设。
(八)做好上级指派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。
三、保卫科职责
(一)维护全院及家属院区域内的正常工作、生活秩序,强化治安管理。
(二)及时介入调解各种纠纷,确保单位正常工作秩序与职工的人身安全。
(三)负责医院消防设施、器材的维护、保养和使用;定期对全院进行消防知识技能培训,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。
(四)负责保安人员的培训、管理工作,
(五)负责各类车辆的停放管理。
(六)牵头负责全院非医疗安全工作,做好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,及时为相关科室整改提供合理化建议。
(七)负责太平间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(八)全面落实“扫黑除恶”专项工作,建立完善“扫黑除恶”专项工作长效机制,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(九)做好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